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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裡風很大,街樹窸窸窣窣,像和著呢喃的河面,說什麼誰也聽不清楚,那映襯著月色的雲,被風追著四處跑,黑色的天空瞬間變化,好不奇妙,看將上去,那閃著溫柔的夜月,反而變成孤獨的局外人了。

 

這些日子,正努力學著用另一隻眼睛看這個世界。那天,夢見自己失去了脈搏,停止了心跳,經歷著一次真切的死亡。

 

僅有的那最後形駭之暫存,淡淡地看著這個世界,學習接受自己的死亡之實,

而夢裡瞬間,迸落唇齒間的竟是微微地一顫笑,說:「雖然能以平常心看之,但終究對這大千世界尚有難以割捨的微痛!」

然後,巨大的悲傷與陷落,便這麼無聲地席捲而來,籠漫了夢境。

 

慣常看著自己的影子,對自己說話。

那個夜,屏著路燈,又慣性地拍了映在傍河屋舍牆面上的影。

色調讓我著迷,聯想到的竟是死亡。

死亡,等同於某種意念的終結。

把自己放進形而上的思辯,比較容易模糊掉一些令人恐懼的慣性歸類。

 

當然,我無意在此與死亡多所辯證,很多事,死了也就是死了,那個象徵生命的分號,一旦標下去了,就是得換另一句話,另個語氣,重新開始。

 

我想起,求學時曾經因為貪杯酣醉,把自己最愛的那朵玫瑰花盆景給活活壓毀,第二天清醒後懊惱不已,整整一週,足不出戶,難以釋懷導致嚴重憂鬱。

同學不就其理,自行調侃解釋說,我戀上了一朵玫瑰,並親手扼殺了我的愛,所以正在閉門懺悔,難以見人。

但誰知,那時,我竟日日夜夜以淚洗面,懊惱至極。

人的執念何其簡單,一朵花便足以把人給逼瘋,還有什麼比此荒唐更甚?。

 

我因為愛上了那朵玫瑰,所以日日夜夜放在床頭品憐,傾吐愛意,也正因為愛,所以願意調整自己,讓花和自己貼得如此之近;再換句話說,倘若一開始不放得那麼近,那時醉不醉其實也就不甚相干了,因為放的遠些,就算是醉得把整張床都壓垮了,也決計壓不死那朵玫瑰的。

只不過弔詭的是,如果真放遠了,那不也表示沒那麼愛了嗎?而既然不那麼愛,那壓不壓又何需多想呢?終歸死了也就死了吧!

 

這邏輯,說來真是令人又好氣又好笑。

 

人與花的距離,要能拿捏的精準還真不容易。

貼的太近,稍一閃失便足以致命。

遠了,那芳香與溫柔的照應又在哪裡?

 

現在回想,我那時青春無知的眼淚,其實是惱在一個節點上轉不出來,因為明知那花兒不會跑,不會躲避危險,我怎麼就這麼粗心,不在日日醒來出門時,將其安置在一個最安全的位置呢?

 

說實話,這些問號到現在還是回聲幢幢,沒有終結…。

 

愛,難有定論。這句話卻是肯定的。

我們難以療癒的傷口,往往都是自己無心刨下的那一刀。

 

而,死了就是死了!

 

幻想執起碎了一地的花瓣,企圖再用各式各樣的方式重新黏合,終究只是一個不切實際的自我欺瞞,一如再多的捶胸頓足與懊悔,說穿了也是枉然!

 

但誰能就此瀟灑揮袖呢?

 

死了終歸死了,但不捨還是不捨…那夢如此清晰地引點著「生命」的邏輯。

我突然看見了自己的這隻手,些些蒼白,但究竟是揮別還是召喚?竟不得而知。

 

好久,沒有一個人在淡水河邊,這麼孤獨地走著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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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ngchi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